衛生部關于印發《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》(試行)的通知
衛監督發[2005]336號
衛生部關于印發《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》(試行)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衛生廳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,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、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,有關單位:
為加強對用于生活飲用水消毒的消毒劑和消毒設備的衛生監管,我部組織制定了《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》(試行),作為對《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》的增補,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本規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實施,由衛生部負責解釋。
附件:《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》(試行)
二00五年八月十二
附件:
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(試行)